黨產條例表決 名稱確定有不當兩字
立院處理黨產條例 一上午僅通過名稱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處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民進黨團提出修正動議,改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經表決後通過,並保留「不當」2字。
立法院長蘇嘉全上午約9時12分開始主持院會,並宣布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開始廣泛討論,朝野各黨團共推派36人發言,每人發言3分鐘,就花去約2小時的時間,其中國民黨立委聚焦草案內容違法違憲,國民黨是護憲不護產,民進黨立委則認為,草案是為讓彌平過去不公不義的傷痕,讓台灣團結不再對立。
在廣泛討論後,院會開始處理草案名稱,分別有國民黨團修正動議的「政黨財產監督管理條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的「中國國民黨黨產處理條例」、以及民進黨團修正動議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等。
賴士葆表示,這部草案主要是對國民黨黨產做調查處理,主張應該正名為「中國國民黨黨產處理條例」。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說,從委員會後協商,都支持民進黨版的架構,對於民進黨團提出的修正動議,改名稱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贊成應加附隨組織加入。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說,國民黨團提出修正動議的「政黨財產監督管理條例」,是希望將來所有政黨都不應該取得不當的財產,如果這是共識,草案名稱修成「政黨財產監督管理條例」,更有利於規範所有政黨。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拿出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的手稿,指出國民黨中央因與救國團、婦聯會因屬特殊關係,所需經費,列入黨中央經費,歷年代為轉發、從未遺漏。她認為,附隨組織也應納入草案名稱,一併追查不當黨產。
在歷經11名立委發言後,院會進入表決,賴士葆的提議以32票比74票未通過,國民黨團修正動議也以34票比72票未通過。
院會最後以33票比70票,修正通過民進黨版的修正動議,將草案名稱改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親民黨團3票則投棄權票。不過,修正後的草案名稱,仍維持「不當」2字。
投票過程中,民進黨立委還高聲喊著「一定要過」,國民黨立委則齊聲大喊「違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