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Uber奧步 立委要求查稅
Uber在經濟部登記資訊服務業,但實際上是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昨(13)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立委鄭運鵬表示,Uber去年營業稅只繳100萬元,以他們向司機每趟抽頭25%換算,營業額為2千萬元,這樣的數字存疑。他們的運輸收入直接匯到荷蘭總公司,因此沒有申報,台灣政府課不到稅。
交通部次長范植谷表示,Uber當初來台灣時,有與他們溝通過,希望他們申請汽車運輸業,但後來申請的是資訊服務業,名稱是「台灣宇博」,這樣的做法有點不務正業,也因此他們目前算是不合法的,會持續嚴厲取締,也會輔導他們在台灣合法營業。
鄭運鵬表示,Uber已經在台灣營業,跟消費者收取費用,也向司機抽頭25%,至少要課到稅金,民眾搭乘Uber都有刷卡紀錄,資金最終流向應該能夠找到課稅的線索,也能夠向財政部調相關的資金資料,進一步向他們課徵正確的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