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 行政院通過修正案
行政院7日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原條例規定,經許可持有槍砲、彈藥及刀械者,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確定,將撤銷廢止其與槍砲彈藥刀械接觸的許可。但是,此規定恐使原住民終身無法再持有自製獵槍或魚槍,影響傳統文化,因此,內政部擬具修正草案。
內政部表示,原住民故意犯一定刑度以上之罪,或犯罪惡性重大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將撤銷或廢止其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自製獵槍或魚槍許可,以兼顧原住民生活文化與槍彈管制政策的維護治安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