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服罷工 24日取消8航班影響1590人
華航總經理張有恒今天晚間表示,因為部分工會人員罷工行動,因應空服人力可能短缺,明天中午前共取消8航班,包括CI601/602桃園-香港、CI909/910桃園-香港、CI160/161桃園-仁川、CI170/171桃園-富山、CI701 /702 桃園-馬尼拉、CI110/111 桃園-福岡、CI300/301高雄-桃園及C278/279桃園-高松。
華航統計,取消的8航班訂位人數總計1590人。
華航表示,針對受到影響之航班,本公司將協助旅客簽轉,安排搭乘其他航空航班前往目的地,本公司也將提供折價券予以補償如下:延誤3小時補償USD25折價券與餐券,延誤3-6小時補償USD50折價券與餐券,延誤超過6小時補償UDS100折價券、餐券與住宿。對於旅客行程,華航一定會負責妥善安排,請旅客不要擔心。
華航表示,華航將優先調度可用人力,並視需整併航班、調整機型、運用共用班號航班服務等。若旅客航班受到影響,將依需求安排更換班機時間、更改同地區地點、延後或延期,如退票者可免收手續費。
華航表示,考量旅客權益,公司在今晚仍不放棄持續協商溝通的機會,期盼能化解此次事件之困擾;同時呼籲空服同仁冷靜,考量旅客權益,避免造成國內外大眾交通運輸之不便,勿讓社會⼤眾憂⼼失望;全體華航員工也將以智慧、用理性解決爭議。本公司呼籲,罷工其實是手段不是目的,最主要是希望勞資進入協商。
華航工會罷工 旅客參團退費處理原則
有關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華航公司針對勞資訴求事項協商破局,預定24日凌晨將發動會員罷工。交通部觀光局表示,為保障旅客權益,經該局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旅行業全國聯合會)及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旅行業品保協會)商定旅客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如下:
一、出發前:罷工係屬不可歸責於旅行社與旅客雙方之事由,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8條:「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甲方(旅客)。但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說明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使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規定辦理。
二、出發後:倘旅客因華航罷工無法依原定行程返臺所生滯留費用,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31條規定應由旅行社負擔,不得向旅客收取,旅行社並應妥適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返臺。
三、旅客與旅行社如遇有解約退費之消費爭議無法解決,得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旅行業品保協會(臺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或觀光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相關旅遊諮詢可利用本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旅行業品保協會申訴專線02-25068185查詢。
觀光局亦表示,已請旅行業全國聯合會、台北市旅行業公會及旅行業品保協會全力協助出團旅行社於華航罷工期間妥為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或轉團事宜,以降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