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 假扣押5億元確定

八仙樂園因發生塵爆事故,被勒令無限期停業,目前已無收入來源。(Getty Images)
八仙樂園因發生塵爆事故,被勒令無限期停業,目前已無收入來源。(Getty Images)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八仙塵爆發生至今將屆滿1年,39名傷者聲請對八仙樂園假扣押5億元獲裁准,八仙樂園不服而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22日認定原裁定並無不當,駁回再抗告確定。

八仙樂園去年6月27日發生粉塵爆炸意外,造成499人受傷、15人死亡,士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判處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4年10月有期徒刑。

案發後,傷者與死者繼承人共39人,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及董事長陳柏廷財產,以每人醫療費及勞動力減損等共1,300萬元計算,總計超過5億元,獲士林地院裁准。

八仙樂園提起抗告,主張獲檢方不起訴、對事故沒有過失而不須負賠償責任,並指出公司資產淨值及財產遠高於求償金額,沒有假扣押的理由。

高等法院認為,八仙面臨多數債權人同時求償,且總損害賠償金額甚鉅,再加上八仙被勒令無限期停業,目前已無收入來源,未來傷者等人恐有難以執行債權之虞,原裁定並無不當,因此駁回抗告。八仙不服再抗告,最高法院22日裁定駁回,假扣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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