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退席抗議 不當黨產初審通過
立法院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6日審查11個版本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因國民黨屢提出程序發言或會議詢問,已超過散會時間,召委陳其邁要求延長會議時間至初審完成,國民黨立院黨團抗議退席,現場僅留下18席民進黨立委和時代力量立委繼續審,最終草案初審通過,但全案提報院會審查前,仍須經朝野協商。
國民黨立委認為8日還有1次開會,應延至該日再審,民進黨、時代力量立委則要求審完,陳其邁提出表決是否延長開會,國民黨立委立刻全數退席表達抗議,就在席委員共25席,以18:0票確定延長,且剩下條文約於晚間6時逐條通過。
草案明定,為追討不當黨產,行政院下須設置委員會,調查相關事項,由院長派任,委員11~13人,同一黨籍不得超過總額1/3,任期4年,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政黨或附隨組織及受託管理人在條例通過後6個月內要申報,若不申報每次可罰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如累計處罰5次,即可推定為不當黨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