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申請赴港 總統府:處理中
前總統馬英九申請赴香港出席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並以英文發表專題演講,分享兩岸關係和東亞情勢看法,這將是馬英九卸任後首次出國。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府方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審慎研議並且非常認真看待這項申請,目前相關的作業都在進行當中。
馬英九提到,已依規定向總統府提出報准申請,當天往返。黃重諺談到,2003年通過了《國家機密保護法》之後,2008年正副總統正式適用這項法律,所以這次狀況是第一次有卸任總統在3年的管制期間內提出申請,同時也是在卸任不到1個月的時間內提出申請。
申請天數到底須15天或20天前提出?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其施行細則條文規範的確是20天,總統府宣稱,依慣例卸任元首只要15天前提出即可;黃重諺提到,據府方了解,行政機關就涉密人員的管制,申請時間各機關其實不一、都有不同狀況,府方已請《國家機密保護法》的主管機關、法務部,就此部分做釐清,等釐清確認後,由法務部來說明。
他強調,目前府方就是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審慎研議並且非常認真看待這項申請,目前相關的作業都在進行當中。
馬英九能否赴港演講 法務部不評論
對於馬英九應該在15天還是20天前提出申請,法務部次長刑泰釗表示屬於個案,法務部不會介入,如果不涉及刑事案件的話,跟法務部也沒有關係。
另外,至於前總統陳水扁是否能出席6月4日在台北舉辦的凱達格蘭基金會感恩餐會,刑泰釗回應,該部分屬於獄政管理,並非他主管之業務,不願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