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掏空案判太重 王令一、王令台抗告獲減刑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力霸掏空案後,王又曾的多名子女紛紛判刑入獄,其中王令一和王令台認為法院判太重,各自向法院提出抗告。最高法院30日採信高等法院見解,將王令一執行刑改判為12年,王令台改判為1年10月,兩案確定。

高院裁定指出,王令一原遭法院判執行刑12年,但因計算刑度錯誤,改為12年6月,但王令一認為,根據「不利益禁止變更原則」,法院不該諭知判他更重刑度;王令台則指出,法院因考量他的犯行符合96年的減刑條例規定,不應該判3年8月。高等法院採信2人見解,裁定王令一執行刑為12年,王令台刑度則減為1年10月。

最高法院30日採信高等法院見解,將王令一執行刑從12年6月改判為12年,而王令台於104年5月獲假釋出獄,因改判為1年10月,將視為已服刑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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