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瞭望】越南為何走上了一條「邪路」? (下)

⊙蔡慎坤

2007年5月20號,越南登記選民5千萬人,從857名候選人中直接選舉出500名國會代表,相當於民主國家的國會議員。857名候選人中,非越共黨員超過100人,其中30人是自我提名的候選人。5月20日當天,越南從南到北,從城市到農村,到處瀰漫著濃烈的氣氛。各式的標語「交相輝映」,有的寫著「要選擇道德好和有才能的候選人」,有的提醒選民,選舉「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和責任」。

在選舉模式上,越共鼓勵公開競選,要求候選人必須會見選民,向選民說明當選後的行動計畫,875名候選人在182個選區會見選民並進行了選舉造勢活動。越南媒體報導,在南部西寧省高台廟選區,一名候選人一次就會見了2,186個選民,創下了單次會見選民的最高紀錄。

越南國會代表實行直選和競選,進行差額選舉,允許非黨參選,允許民間自報候選人參選。候選人的提名需經過所在單位、居住社區和祖國陣線的3輪無記名投票,候選人的簡歷和財產等均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候選人需與選民直接對話,接受選民質詢,並陳述行動計畫,最後再通過最高超過30%的差額直選。

國會代表選舉實行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國會有權(包括國家主席、國會主席、政府總理)進行「信任投票」,有權罷免領導人。投票場面向全國現場直播。

實行中央委員和重要領導職務的差額選舉和訊息公開化。黨的最高領導人,總書記有兩名候選人角逐後,實行差額選舉產生。選舉前,將黨和國家領導人在內的所有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家庭地址、電話等向全社會公開,便於黨員幹部和群眾直接監督。省委書記及所有省級幹部均需有10%差額比例,在全省幹部大會上進行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允許黨員幹部自薦參選黨政群團領導職務。允許黨內的派系競爭,黨員幹部可以發出不同聲音,也接納不同立場觀念的人進入國會。

在反腐舉措上,越南自2012年3月16日開始,中央、各省市和各縣機關、公立事業單位、政治社會組織以及軍隊和公安系統的副科長和相當於副科級以上的幹部必須公開申報財產,國營經濟集團、總公司和公司董事會和經理領導成員也不例外。內容包括個人收入、家庭收入、房地產、海外資產、個人帳戶等等。

越南的民主改革,基本實現了黨內民主,也為民主政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更重要的是,基本實現了司法獨立,避免「黨大於法」。越南前總理潘文凱在任時甚至宣稱,越南未來將建設成為一個美國式的民主國家。這意味著老牌社會主義越南正在走一條不同於過去也不同於現在的道路,既不是我們所理解的老路也不是我們所理解的邪路,而是一條利國利民利子孫的轉型之路,也是一條被全人類文明社會所公認的普世之路光明之路。(全文完,轉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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