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備金做建設 南市議員疑規避監督
台南市議員林美燕13日於地方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審議時,抨擊市府去年動用了第二預備金的九成,卻拿去做建設,根本不符緊急需求的用途。
林美燕質疑,去年台南登革熱疫情大爆發,未見第二預備金支出一毛錢,卻將預備金大量用於原本應編制於資本部門的工程建設。她抨擊,這根本不符緊急需求,規避議會監督,破壞行政與立法的制衡機制。
市府編列民國104年第二預備金4億元,總共花掉3億5千多萬元。林美燕表示,預備金原應用於緊急救災和防災,但卻支出5,450萬元在文化局建設的建築物、1,900萬元在區公所的建築設備、3,800萬元用於工商業能源管理等。
林美燕質疑,這些本應由市府法定預算支出的項目,卻由第二預備金支應,是為了規避《預算法》第88條規定:超過5千萬元應函送市議會備查的監督。
對此,市議員林宜瑾表示,以「不符緊急需求」來批評第二預備金的動支數額是「豬母牽去牛墟」、文不對題,可能誤將第二預備金的法定用途與災害準備金混為一談。
市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長許淑芬表示,依據《預算法》第70條規定,市府動用第二預備金完全符合動支的條件以及審議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