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宣判 主嫌曾威豪判刑8年半
2014年台北市夜店殺警案,檢方先後起訴66人,台北地院19日審結宣判,痛批曾威豪推諉卸責、劉芯彤故作無辜,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判刑被告許淳凱13年、周譽騰11年10月、蕭叡鴻9年半、曾威豪8年半、劉芯彤9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市警局信義警分局刑警薛貞國於2014年9月14日處理松壽路夜店爭執鬥毆事件,不料卻遭幫派分子「中山好青年」成員圍毆致死,檢方先後起訴達66人,並認定蕭等21人明知薛貞國是刑警仍痛下殺手,依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極重之刑」即死刑。
合議庭認為,曾威豪推諉卸責、劉芯彤故作無辜且犯後態度極差,惡性重大,萬少丞、易寶宏等多次翻供;法院審理時,死者家屬對66名被告求償5,129萬元,其中48人以3,626萬元達成調解。
台北地院19日宣判,依殺人罪各判周譽騰、許淳凱等16名被告,13年到10年半不等徒刑,許淳凱13年刑期最重;依聚眾鬥毆傷害致死判始作俑者曾威豪8年半,其女友劉芯彤判9年,帶頭糾眾撂人蕭叡鴻判9年半,易寶宏8年,其餘被告則依聚眾鬥毆傷害、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等罪判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