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交保規定 夜店殺警3被告當庭羈押
台北地方法院10日上午開庭審理夜店殺警案,原已交保的李岳澤、游家樺、王培安因上次開庭未到派出所報到,且理由不足以成為理由,審判長楊台清當庭諭令3人羈押;其餘交保被告則因2個月來報到情況良好,解除每週報到4次的命令。
北院合議庭10日開庭,楊台清首先調查交保的被告,每週一、三、五、日有無準時到轄區派出所報到。游家樺與王培安表示,過年期間因為感冒吃藥在家休息,睡過頭所以沒去報到;李岳澤辯稱,與友人債務糾紛,債主表示會到法院找他,所以才未到庭。
對此,楊台清表示,游家樺、王培安不去報到的理由都不是理由,李岳澤的理由更不正當,3人均違反法院命令的具保事項,「這不是高中生犯錯記過、留校察看,不要不當一回事。」楊台清諭令3人當庭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