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千盞燈籠 桃市府、議員吵翻天
桃園市議員楊朝偉、萬美玲、劉茂群等人日前在市議會質詢時,拿出1千盞台灣燈會的小提燈,批評燈會期間「一燈難求」,但燈會結束後卻隨意棄置;市府則發新聞稿,批評議員找人冒充交通局官員,不告而取。議員不滿電子媒體指控「偷」燈籠、「現行犯」,14日在議會召開記者會,強調過程一切合法,要求市府澄清、說明、道歉,媒體部分則要和律師討論如何處理。桃園市長鄭文燦強調,市政府一向尊重議員問政,對於管理上未盡周全,造成議員誤解,觀旅局長在第一時間又未能在議會上及時説明實際狀況,感到抱歉。鄭文燦也要求市府團隊,謹慎從事,有效溝通,讓議員的監督成為市政進步的動力。
桃園市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小提燈共5箱、1千盞,是要發給燈會志工感謝辛勞,因為要連同「志工服務時數證明書」一併寄送,在證明書製作完成之前,先將小提燈暫放在交通局位於西門停車場的公有庫房內。
張惇涵說,市府調閱停車場監視器,3位議員在質詢當天(6日)早上,未經同意就逕自進入庫房,把暫存的這批小提燈搬走,後來拿到議事堂做質詢道具,批評市府「燈會後小提燈竟然任意棄置」。
張惇涵說,市府接受議員的問政監督,但若以人為加工、不正當的手段來製造假象、扭曲事實,這將傷害民主的精神;他並說,3位議員當初提出的證據是加工製造的抹黑,任意棄置更是子虛烏有的指控,鄭文燦基於府會和諧,只要求市府依據調查報告,說明事實以昭公信。
議員楊朝偉、萬美玲、劉茂群反擊說,燈會結束這麼久還發現大量的小提燈未發放,當然令人質疑,議員有權監督市政,市府不思檢討,反而刻意抹黑,甚至動用行政資源塑造政治恐怖氛圍,想讓市議員畏懼噤聲,如此箝制言論、大開民主倒車的行徑令人遺憾,14日到桃園地檢署按鈴控告市府。
議員認為,經過調查,那個地方並不是交通局的倉庫,然後志工也反映未被通知要發小燈籠,更沒有冒充交通局的官員,市府不該用烏賊策略來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