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張揆:對等、尊嚴原則

【記者莊麗存、陳懿勝/綜合報導】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簽訂6年,但重量級經濟罪犯卻一個都沒被遣返回台,3月底法務部長羅瑩雪訪問中國大陸,向陸方提出盼協助緝捕重大經濟要犯陳由豪、羅福助等,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陸方雖然有善意回應,但只表達能在「執行面」會盡量配合。

行政院長張善政7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法務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執行成效與展望」報告後表示,羅瑩雪此次到大陸訪問,使用官銜。兩岸互動相關事項,均應本於對等、尊嚴原則,在辦理活動時,名稱也要符合該原則。

對於羅瑩雪大陸此行希望可以加強經濟犯遣返,陳明堂在行政院會後轉述,大陸公安部門雖然負責緝捕要犯,但還牽涉其他部門,機關間有各行其事的問題存在,只能在執行面盡量配合。

陳明堂強調,雖重量級經濟「大咖」沒有遣返回來,但兩岸共打協議執行以來,大陸協助緝捕遣返回台460人,1個月平均有6人遣返,「並非沒有成效」,只是台灣方面關注的「大咖」,仍希望大陸協助配合。

另外,羅瑩雪這次大陸行有沒有提出未來合作方向?陳明堂說,羅瑩雪此行是希望維持高層互訪,也希望可以在電信詐騙方面在既有架構上繼續加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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