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打擊中國越境漁船 滅絕式捕撈引眾怒
南韓針對中國漁船進行「反擊」
最近南韓國民安全處海洋警備安全本部對外公開《加強處理未繳納保證金的中國漁船計畫》,此計畫從3月起施行,對那些因「非法捕撈」而遭到扣留的中國漁船,如不繳納罰款,將會持續被扣留,直到南韓法院做出判決為止,且被扣留期間,這些漁船將不能進行捕撈作業。
該法律程序最少要一年半,這對中方船主將是巨大損失。新法還規定,若船主不交罰款則交法院判決,判決後還不交錢,涉事漁船將報廢處理。
而此前南韓的做法是逮捕船長,涉事漁船和其他船員則強制驅逐,不予追究。此舉常被船主利用,寧可讓船員「以身頂罪」或「誓死抵抗」也不交錢,漁船回去照常捕撈。
南韓統計,每年被韓海警扣留的中國漁船多達三、四百艘,去年就有378艘,且逐年上升。南韓之所以制定新規定針對中國漁船,皆因其採取「滅絕式」的捕撈方式,令當地生態受到嚴重傷害。
中國近海已成「海洋荒漠」
中國漁船頻頻越界到南韓及其他國家非法捕撈,是因為中國近海已無魚可捕,這與中國漁民竭澤而漁的捕撈方式有關,各種「斷子絕孫」式的捕具,令人瞠目結舌。
中國海洋大學教授陳大鋼曾表示,中國近海90%以上的海域早已變成「海洋荒漠」,根本無魚可撈。造成海洋漁業資源枯竭的原因,就是中國漁民「滅絕式」的作業方式,追著魚群打撈、哪裡有魚就往哪裡跑,發現一種魚,幾天內就幹掉,這種「斷子絕孫」的做法,也難怪中國近海會成為「荒漠」。
東森新聞網評論說,中國漁民間各種狠毒的捕撈漁具層出不窮,就連微生物和魚苗也通通不放過,如此破壞大自然、不懂得愛護地球,最終中國漁業也將會受到大自然的反撲,自食惡果。
遠洋捕撈引鄰國惱怒
3月14日,中國漁船「魯煙遠漁010」 在阿根廷專屬經濟區內捕魚,被阿根廷海岸警衛隊擊沉,所幸落水30餘名船員均被救起,無人傷亡。這是繼近年中國漁船在南韓、印尼、菲律賓等國海域附近發生衝突後的最新一起衝突,中國遠洋捕魚問題也逐漸成為國際社會各方關注的焦點。
早在1997年,中共政府針對近海資源枯竭之勢,鼓勵發展遠洋捕撈,從此中國漁民跨國捕撈範圍越來越廣,雖然與南北韓、日本、越南等少數幾國簽約,但許多中國漁船都是無證越界捕撈。
據香港《蘋果日報》數據,從2004年到2008年5年間,共有2,196艘中國漁船未經許可進入南韓水域非法捕魚,被捕中國船員達20,896人,僅保釋金就交了213.55億韓圜(約1.5億港幣)。韓國規定非法捕魚須繳3,000萬至5,000萬韓圜(約20萬至33萬港幣)罰款,所以中國漁民常會「誓死抵抗」。
根據歐盟報告,2000~2011年間,中國漁船光在西非北部海域的IUU (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行為就有2,648起。綠色和平的數據顯示,2000~2006年,以及2011~2013年期間,中國漁船在毛里塔尼亞、塞內加爾等西非六國共被發現183起涉嫌違法捕撈行為,31%的船隻多次發生違法捕撈行為。
涉遠洋非法捕撈行動的企業以山東省為多,大連連潤、大連博遠等企業榜上有名。非洲捕魚違法行為中也出現了央企的身影。2014年中水集團 59 艘在非洲捕撈作業的漁船中,就有 46 艘涉嫌總噸位欺騙行為,其中44艘涉嫌少報漁船總噸位,累計共 6757.7 總噸未上報。
根據綠色和平的數據,中國在非洲的462艘遠洋捕魚漁船,幾乎全是在中國已被逐漸淘汰的破壞性底拖網漁船。這在中國地方官媒的報導中也得到了印證。
浙江廣源漁業老闆方盛華2015年5月在接受浙江在線採訪時毫不隱藏地說,他們赴安哥拉的五艘漁船「都是大型圍網船,捕撈方式對海洋殺傷性較大,因此圍網船已被列入一打三整治範圍,要求三年內必須進行更換。 」「與其坐以待斃,不如把國內過剩產能轉出去」。
據《金融時報》報導,所謂「產能轉移」,其背景是2012年中國遠洋捕魚戰略的升級。浙江於2012年出爐了遠洋漁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戰略是捨近(減近海捕魚規模)求遠(發展遠洋漁業)。山東省2015年提出 「海上糧倉」戰略,設立了3.2億引導基金,並透露該省遠洋漁船已達434艘,在建遠洋漁船36艘,已批待建遠洋漁船44艘。
國際海域捕魚作業情況複雜,遠洋捕魚偶爾越界進入經濟區是正常現象,但系統性、有規律性、成群結隊地越過分界線捕魚,不免讓人質疑其中的動機。根據歐洲議會、綠色和平組織的報告以及國內外媒體公開報導綜合分析,除了上述具體捕魚行為的違法外,漁業靠財政資金維持、監管落後等深層次的體制原因,也造成了遠洋捕魚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