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電價降9.56% 家戶月省89元
經濟部15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會中決議4月起電價確定調降,且決議將台電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的340.72億元部分用於平穩電價,每度電價平均由2.8181元降至2.5488元,降幅達9.56%,是新版電價公式去年上路以來連降三次最大,若以一般家庭用電戶,每月用電度數330度估算,平均可省約89元。
新電價公式自去年審定日起決議施行2年,每年在4、10月兩次調整,去年4月、10月各調降達7.34%、2.33%,皆低於本次降幅,這次是新版電價公式去年上路以來第三次降價。
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表示,國際燃料價格持續走跌,是這次電價調降的主因,依會中決議並按電價公式計算後,每度電價平均由目前的2.8181元,調降至2.5488元,降幅9.56%,若以住宅用電每月平均用電330度估算,家戶可月省約89元。
104年台電公司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的340.72億元部分,審議會委員提出多種可能處理方式,包括用於平穩電價、投資電力設備及彌補台電公司累積虧損等。經充分交換意見與討論後,最後採行投票表決,決定用於平穩電價,以因應國際燃料價格大幅波動的影響,減緩對電價的衝擊,維持物價及總體經濟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