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廢爐碴拖3年 地主罰不怕 市府挨告
旗山區圓潭子段回填中鋼轉爐石毗鄰之耕作中農地,歷時3年訴訟,民團及地方因廢爐渣仍在原地未處置,憤而怒告高雄市政府行政怠惰並涉嫌圖利,上法院提行政訴訟,本案正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對此,高市環保局9日提出澄清,市府多管齊下,持續以《區域計畫法》及《廢棄物清理法》連續開罰,但無奈業者仍不予清除,「不是沒有作為,但總不能用人民納稅錢去清理。」
反大林回填廢爐渣自救會、旗山尊懷文教基金會及當地居民一狀告上法院,高市環保局表示,轉爐石回填量估計約100萬噸,環保局有定期監測該區土壤重金屬及地下水品質,目前均符合管制標準。高市府在民國102年就裁處地主並限期恢復,但是地主都沒有改善,所以就依法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也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判刑3個月後,黃姓地主仍未改善,市府續依違反《區域計畫法》罰鍰336萬元;且今年1月初,高雄地方法院也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決行為人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被告仍可上訴。高市府表示,政府立場就是不斷要求地主自行清理,因為不可能叫政府耗費人民納稅錢去清理,地主屢罰不改,未來,高市府會再就法律面再研議可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