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爭明年台灣燈會 行政院觀光局互踢皮球
原本台灣燈會於落幕時就宣布下屆主辦縣市,雲林縣積極爭取,縣長李進勇希望盡速公布結果,但行政院對於主辦縣市的評選退件給交通部,昨(3)日交通部證實,行政院的文件已送達,但文件屬於密件,無法對外透露,僅表明已傳文至觀光局,後續交由觀光局處理。
觀光局表示,2009年以前是由總統選定主辦縣市,2008年有縣市提案的評選活動,由當時的台南縣獲選,2011年開始在燈會結束時,宣布下屆舉辦縣市,由苗栗縣交給2012年舉辦的彰化縣,這幾年都是行政院在燈會舉辦期間核定下屆燈會主辦權的縣市,但過去也出現過因政權移轉延至8、9月才公布。
台灣燈會主辦權評選是由觀光局聘請的11名專家學者,就場地、交通規劃、安全管理規劃、接待能量、產品規劃、經費籌措等6大指標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呈報交通部,再由交通部呈報行政院,行政院核定後即會對外公布。
爭取2017年台灣燈會的縣市只有雲林縣和嘉義縣,但行政院以「近年燈會規模越來越大,交通需求高,盼交通部分有詳盡規劃再決定主辦縣市,因此暫時退回公文」,觀光局表示,還須等行政院核定後才能宣布,並沒有一定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