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攤位不能賣熟食? 台中燈會爆歧視
中台灣燈會保留部分攤位提供公益團體使用,有議員接獲陳情指出,公益攤區被排除在攤販區外廁所旁的小角落,還被要求不准販賣食物,以免影響招商區生意,此外燈區也未設置身障坡道,讓身障團體備感歧視、無所適從。台中市觀光局回應說,經了解並無限制販賣,只強調不要將廚餘與廢水亂倒草皮,至於身障坡道已請廠商改善。
議員江肇國強調,以隔離方式對公益攤販的差別待遇,是不能將心比心;此外設置地點未顧及身障需求,且燈會遊客也有行動不便的老人、娃娃車族等,都需要無障礙坡道,他要求觀光局檢討。
議員賴佳微也指出,依照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禁止在公園內從事營利行為;但為滿足燈會遊客及增加公益團體籌措經費的管道,會允許在燈會期間擺攤。她說,市府應明白是這些公益團體在一同照顧弱勢,才有機會將有限資源分配到更多地方,但這次事件卻反映出沒做到基本的尊重。
對此,觀旅局解釋,台中公園設有10個公益攤位,在籌備燈會時考量佈燈、光環境設置及大型腹地有限,原規劃設在光復國小外操場,後因考量師生上課權益,將美食區移至操場北側草皮區,但面積不大。
另外有關不准販賣熟食,經了解,是廠商建議公益團體盡量不要賣熟食,因會衍生廚餘、廢水,希望要回收、不可亂倒在草皮及水溝;而美食攤位有請環保公司處理,不會有廚餘等問題。
觀旅局表示,目前販賣熟食的2個公益攤位,已由市府協助處理。至於燈區設置簡易無障礙坡道,已請廠商增設改善,明年會多留意相關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