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患者 3月可接受器官移植

衛福部4日表示,今年3月起,凡有病情控制良好(病毒量低)且有器官移植需求愛滋患者,可登錄為器官待移植者。(Ute Grabowsky/Photothek via Getty Images)
衛福部4日表示,今年3月起,凡有病情控制良好(病毒量低)且有器官移植需求愛滋患者,可登錄為器官待移植者。(Ute Grabowsky/Photothek via Getty Images)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經衛福部邀集愛滋、移植及其他相關專科學協會召開研商會議後,各界對於有條件放寬愛滋患者得等待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已有共識,衛福部4日表示,今年3月起,凡有病情控制良好(病毒量低)且有器官移植需求愛滋患者,可登錄為器官待移植者。

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表示,隨著醫療進步,愛滋病已被視為慢性病,歐美先進國家(如美國、英國、西班牙等)均已開放愛滋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臨床顯示,愛滋病人在接受器官移植後,擁有不錯的存活率。

王宗曦表示,衛福部多次召開研商會議,終於在2月3日會議做出這項決議,修改現行規範,讓愛滋患者也有獲得器官移植的機會。據現有列管愛滋患者人數約3萬人,以及等待器官移植人數約8,500人進行推估,預計目前符合條件愛滋患者約10人。

王宗曦指出,器官移植有受贈就有捐贈,疾管署預計今年底提《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修法,讓愛滋感染者可捐贈器官給同病患者,條例修法通過後,可望比照目前C型肝炎患者可捐器官給C肝患者的做法,讓愛滋感染者可器捐給其他愛滋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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