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前副市長受審 數十名關聯人士在逃
1月29日,中共前廣州市副市長曹鑒燎受賄案在深圳市中級法院開庭,由於與本案有關的數十人在逃,「案件偵破難度大」,檢方最後確認曹受賄7,696萬元(人民幣,下同),另有2億多元的涉案金額因為證據不足,未被起訴。
檢方指控,在1991年至2013年間,曹鑒燎擔任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黨委書記、天河區委書記、海珠區委書記、增城市委書記、廣州市副市長期間,曾受賄合計7,696萬元。對於檢方指控的9宗犯罪,曹鑒燎全盤承認,當庭「認罪悔罪」。
據財新網報導,知情人士透露稱,本案久拖不決背後是諸多關聯人士外逃。案件偵破難度大。
有海外中文網報導,曹鑒燎是江派人馬、原廣東省省長黃華華的心腹,他們都屬於廣東本土勢力。黃華華在擔任廣州市委書記時,對曹「關愛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