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食品標示不實 最高可罰30萬
飼養寵物的民眾越來越多,台北市政府在抽驗140件寵物食品中,有4件牛肉口味產品不含牛肉,標示不實已被要求下架,若未下架,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
為了幫寵物的健康把關,北市法規會22日公布稽查寵物食品,一共稽查乾飼料109件、罐頭27件、代奶粉2件及零嘴2件,檢驗項目包括黃麴毒素、三聚氰胺及沙門氏桿菌等。
其中,不合格的4款寵物食品,包括倍力康、多比低過敏配方、及長紅、美衛兒哈士寵物食品,因產品標示有牛肉成分,但檢測結果並沒有驗出牛肉,已違反商品標示法,北市府已要求業者下架。
另外,最具危害的黃麴毒素檢測方面,乾飼料都在國際標準規範的20ppb以下,檢測沙門氏桿菌62件及三聚氰胺54件中,都無檢出。
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這4款標示不合格的食品,市府已經移交給各縣市政府的主管機關裁罰,並依照消保法第36條,要求經銷商及製造進口商,全面下架。
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目前動保處研擬將寵物食品規範納入動保自治條例,若經市議會通過,未來將賦予封鎖、扣押及檢驗權。此外,台北市主任消保官陳碧珠也提醒消費者,如有疑慮,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