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 最高院撤旅長無罪判決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

最高法院27日審結陸運下士洪仲丘枉死案,合議庭撤銷542旅少將前旅長沈威志的二審無罪判決,認為高等法院未察明沈威志批可洪仲丘關禁閉的行為,到底是單純的軍紀鬆散?還是可預見發生、而不違背本意的「間接故意」?要求高院重新察明。此外,542旅前副旅長何江忠二審有罪判決也被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除了沈威志、何江忠外,發回更審的還有542旅前連長徐信正、前副連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憲兵官郭毓龍、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勳、禁閉室副室長羅濟元等人。

最高法院認為,沈威志確實有收到洪仲丘的求救簡訊,有照顧袍澤之責任,但他卻仍批准送洪仲丘去悔過處分,應查明沈威志是否有懈怠過失或間接故意。因此,將其二審無罪判決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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