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長篇報導 起底李東生案

陸媒以長篇報導的形式起底李東生案,曝光其從中共央視爬升至公安部一路的貪腐軌跡。(網路圖片)
陸媒以長篇報導的形式起底李東生案,曝光其從中共央視爬升至公安部一路的貪腐軌跡。(網路圖片)

【記者顧曉華/綜合報導】

前「610」(中共江澤民集團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頭目李東生在今年1月12日一審被判刑15年之後,陸媒再次以長篇報導的形式起底李東生案,曝光其從中共央視爬升至公安部,成為周永康身邊的「幹將」,一路貪腐軌跡。文中點出他與周永康以及周永康「國師」曹永正等人之間的非同尋常關係,以及通過他利用其權勢掌控央視,謀取廣告暴利等黑幕,但其真正的罪行仍然被掩蓋。

陸媒《財新週刊》1月25日以〈李東生終局〉為題,對李東生案進行大起底。文中透露該案案情重大複雜,曾於去年11月天津市高級法院延長審限3個月,因此才於今年1月宣判。

文章指出,李東生進入央視之後,從攝影記者開始,歷任中共央視新聞部時政組副組長、政文部副主任、新聞採訪部副主任、主任、新聞中心主任和副台長。特別指,李東生創辦並長期主管過《東方時空》、《焦點訪談》等節目。

文中透過一位退休的央視司局級官員披露,李東生沒有什麼業務能力,在拉關係方面卻能力非凡,善於鑽營。他還透露,李東生一進台裡就瞄準跑領導人的時政新聞,憑其三寸不爛之舌博取他人的好感。該官員還稱,李東生說話出口帶髒字,無酒不歡,交際廣泛,做事夠狠是他的一大特點。

文中披露,李東生在離開央視,任廣電局副局長、中共中央宣傳部以及公安部任副部長期間,仍然長期操控央視,與央視官員酒桌見面,為其弟弟以及他人獲取央視廣告代理權,其無經營能力的弟弟,也通過李東生獲得千萬餘元的廣告收入。其中充斥著官商勾結,骯髒的利益輸送。

〈李東生終局〉一文披露李東生與周永康非同尋常的關係。報導稱,2007年李東生被人舉報,涉及他的女兒到英國留學獲得非法資助,弟弟李福生開廣告公司,利用李的影響力獲得利益輸送,以及一樁更為嚴重的酒駕案,「據說是周永康幫著李東生擺平了此事」。

報導透露,2009年10月,從未有過政法工作經歷的李東生出人意料地調任公安部,並晉升正高幹,成為周永康手中的一枚利器。

文中還曝光李東生利用任公安部副部長的便利條件,為他人打聽案件進展,索取、收受數名請託人賄賂。其中包括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前遼寧電視台台長史聯文案。

文中特別點明,2000年,李東生出任國家廣電總局副局長,2002年5月升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在此期間,李東生分管舉足輕重的宣傳工作,並負責中宣部新聞閱評組。

實際上,李東生在2001年1月23日,與時任政法委書記的羅幹炮製「天安門自焚」偽案,幫助江澤民、周永康全力迫害法輪功學員,獲得他們的「賞識」,但此部分文中並未提起。

李東生真正罪行仍被掩蓋

據海外「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於2014年11月發出迫害法輪功主犯李東生的罪狀公告,李東生自「610辦公室」成立以來,一直負責反法輪功宣傳,在李東生的「610辦公室」的指揮下,為配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在中國各級基層單位成立了一個官辦民間組織「中國反邪教協會」,為向宣揚中共迫害法輪功找藉口;研究洗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理論和方法,為各地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提供方式,並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公告最後稱,根據聯合國《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第六條「滅絕種族罪」和第七條「危害人類罪」和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等相關條款,李東生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李東生對大量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關押、判刑,大量法輪功學員遭酷刑導致傷殘、死亡,和大量的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活體摘取器官致死,均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必須受到審判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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