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熊本熊首罰 浙企判賠3.9萬
日本熊本縣吉祥物「熊本熊」日前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遭中國浙江省一家玩具廠商盜用肖像、製造山寨產品販售,經日方舉報後,廠商已被陸方罰款7,600元(人民幣,以下同,約合新台幣3萬9千元),這是對熊本熊侵權處分的全球首案。
據中央社引述陸媒報導,日本熊本縣2014年起委託律師對中國市場採取措施,律師在2015年3月發現,有中國網站在未取得熊本縣發出的許可證下,擅自使用熊本熊肖像,製作及售賣熊本熊商品,同時違反日本及中國相關法規,於是律師向中國大陸當局舉報。
報導稱,被舉報的山寨熊本熊是由中國浙江省義烏市眾吉玩具有限公司所製。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說,眾吉玩具公司因違反《中國著作權法》,該局依法強制沒收未經許可生產的背包、書夾、不倒翁等超過2萬件產品,以及銷售所獲約2,400元利潤,另處以約7,600元罰款。
對此,熊本縣22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指出,對熊本熊相關盜版產品的處分,在國內外是第一次。
在2013年之前,熊本熊肖像只供日本國內廠商免費申請使用。2014年起,熊本縣開放國外申請許可證,香港一田百貨在當年1月即成功獲得首個海外許可,隨後於美國、大陸、台灣及韓國等地陸續有商家獲得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