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園地】教導殘疾兒童最大挑戰——包容
老師說:「尼克在這次演出中,將作為觀眾來參加。」隨著這句話,老師解釋了為什麼我正就讀小二、有唐氏綜合症的兒子不能參加年終表演。
這次表演只是從閱讀小組中產生的非正式表演,是一個原本應該有我兒子在內的演出,但是老師已將印有演員名單的宣傳單發了出去,上面還清楚地寫著「人人都可以來參加。」單子上有23個學生名字,並詳細註明每位學生會在哪一天參與哪一場演出。尼克的名字很明顯不在名單裡。
年終慶祝應該是愉快的,慶祝一年的辛苦工作以及為即將到來的忙碌的夏季做準備。而對於我們來說,尼克這次被排除在演出之外,只是又一次提醒我們還有多遠的路要走。
讓殘疾童溶入一般課堂
去年是《美國殘疾人法案》生效25週年,《殘疾兒童教育法》於年底正式更名為《殘障人士教育法案》。《美國殘疾人法案》要求「合理調整」環境,相應的,《殘障人士教育法案》要求在「受限最少的環境下」為殘疾兒童提供「自由且合理的公共教育」。1990年代到今天,《美國殘疾人法案》已經在改變我們的文化。「限制最少」越來越意味著建立一個能夠兼顧殘疾兒童所需的普通課堂。
我今年42歲,1991年高中畢業,也就是《殘障人士教育法案》制定的前一年。我當學生時,不論是在東北、中西部地區還是南部的公立學校或是私立學校裡,我都沒遇過任何殘疾兒童。對我們這一代人以及更年長的人們來說,殘疾兒童都在專門的學校,完全和普通人分開。
但是去年畢業的高中生們有曾和殘疾兒童在「包容性課堂」中一起學習的經歷,他們得到過獎勵也面對過挑戰。最理想的情況是,這些高中生在未來的人生中,能夠始終認為包容殘疾人是可行的、值得做的,而且包容性課堂會塑造學生在生活中如何與他人交流的方式。但是,只有當這些學生從老師和家長那裡獲得正確的啟示,這種理想的情況才會實現。
尼克的個人教育計畫(IEP)建議包容和隔離兩種方式並存。我們不是強硬派,我的準則是包容並不等於和其他孩子相同,最好的方法是仔細考慮每一個殘疾兒童的需要。尼克是一個非常喜歡社交的孩子,他在全日制課堂的經歷讓他建立了這種能力,但是對於有些科目,特別是數學和寫作,他需要一個安靜的環境和一對一的指導,因此,在學習這些科目時,他被單獨從班級裡分出來。
由於這樣的教學方法,尼克在去年有很大進步。當尼克坐下來,手捧一本書,用他的手指指著單字大聲朗讀且表意清晰時,我無法表達出我們的喜悅和感激之情,在這樣的時刻,我們覺得他的潛力是無限的。
特殊生被師長「排除」
後來,宣傳單事件發生了。剛打開的希望之門「啪」的一聲關上了。如果尼克的潛力是有限的,那麼這是因為文化環境在包容性這一點上產生的障礙,而不是因為他的基因組成。在殘障社區,我們稱這為殘障人士的「社交模型」,在這個模型中,問題產生於一個還沒有準備好成為帶有包容性特點的社會。
尼克的老師不是壞人,但是她在一個將「排除」視為正常的環境中,在她的認知裡,將我兒子排除在演出外並不是什麼大事,但沒人會傻到認為坐在觀眾席上觀看表演等於參與表演,至少對我們不是,對尼克不是,對尼克的同學們來說也不是。
尼克的同學們會從尼克被排除在外這件事情中學到什麼呢?尼克和同學關係很好。同學們會互相說悄悄話,說尼克在學校很「有名」。在3月學校舉辦音樂表演時,尼克同樣被排除在外,但當我們到演出現場時,同學們都開心的圍著他、擁抱他,因為他的到來而感到高興。我們經常收到尼克同學送來的卡片,上面經常有可愛的拼寫錯誤,寫給他們的「夥伴尼口」,並且附有孩子們玩耍的圖片。
當一個有殘疾的孩子被排除在活動之外時,這不僅僅會傷害他和他的家人,也會讓其他健全的孩子認為隔離是必要的,他們會將這種觀念傳遞下去。
能包容「不同」的社會
現在,殘疾人社區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如何能夠建立更多的包容性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這樣身患殘疾的人們不需要被單獨隔離在一些機構中,在收容殘疾人的福利工廠做著低收入工作。在《美國殘疾人法案》和《殘障人士教育法案》生效後而成長的這一代人是能夠震撼社會的一代,但是他們需要積極、正面的榜樣。
上週末,尼克被邀請參加一個生日聚會,我們一進入聚會房間,就有4、5個孩子跑過來打招呼。尼克由於過度興奮而不得不躺在地上休息幾分鐘,其他孩子都明白尼克跟自己不一樣,他們拍了拍他的後背,回到座位上,等著尼克好轉,幾分鐘後,尼克起來了。當天,他和朋友們玩了電視遊戲,還一起到戶外遊戲。孩子們找到了包容尼克的方法,尼克也找到了包容其他孩子的方法。
不過,澈底實現包容性教育到底還需要多長時間呢?在孩子們不再把尼克當作同學之前,老師們還會釋放多少次「尼克只是一名觀眾而不是參與者」的信號?家長們還要做多少次「將尼克排除在社交活動之外」的決定?去年尼克沒被其他家長邀請參加任何聚會,僅參加了2個生日聚會。到他上高中時,他是不是再也不會像上週我看到的那樣被同學們歡迎?
尼克會好的。我們將與校長會面,講述更多有關包容性教育的理論,討論如何在接下來的一年中建立更好的交流方式。希望這位老師下次想要舉辦演出時,能夠與特殊教育老師合作,而不只是邀請有殘疾的學生觀看表演。這只需要堅持不懈的包容,可能對我們這些在沒有殘疾兒童的學校中長大的人來說並不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但是我們可以學習。
為了慶祝《殘障人士教育法案》實行25週年,我呼籲所有教育工作者和家長們對殘疾兒童更加包容。雖然有相關法律,但是這些還不夠。孩子們都很聰明,他們知道「作為觀眾參與演出」是排斥殘疾兒童的表現。參與演出就是參與演出,「人人都可以來參加」的意思就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