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三法三讀通過 NCC:數位匯流邁步

【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

延宕3年之久的廣電三法昨(18)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對促進數位匯流、強化市場競爭秩序、確保消費者收視選擇權等,有立竿見影的功效,但其中爭議不斷的黨政軍條款、無線台列必載、分組付費等爭議條文,經多次協商,朝野仍無共識,最終決議不予處理。

國際研究機構預測,未來行動通信技術將不會是以單一技術為主的發展模式,而是以應用需求為基礎,將既有技術整合並予以提升,朝向可提供各種服務之整合式網路。NCC主委石世豪表示,數位匯流的五部法典增加了廣電三法中時代背景的法律缺陷,未來將持續推動「匯流五法」,提升通訊傳播產業競爭力,增進消費者權益與鬆綁業者管制禁令。

未來以提高公眾電信網路使用效率,避免重複投資,稀有資源的頻譜如何達到最大的效益,電信業者在基地台建設、囤積頻譜資源等商業模式,對於電信業者是否壟斷資源等都有詳細的規範,未來廣播業者對於頻譜資源的活用,參考美國頻譜拍賣方式、歐盟共享配頻的過程,垂直涵蓋完整法律的管理規則。

電信業者表示,目前數位匯流大法看似方向正確,法條看似規範明細,但缺乏面臨實際案例的討論,如基地台建置250台與建置1,000台的頻譜成本囤積,業者網路合作,如借網的合理性、頻譜自由買賣與競標頻譜上限規範是否造成壟斷市場等情況,都還有很多的討論空間,未來會在政府意見蒐集的過程中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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