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陸通緝犯住加拿大 或被遣返
此前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分部4月公布紅色通緝令稱,100名外逃國家工作人員和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中,可能有26人逃到加拿大。加拿大政府9月文件顯示,有近70名中國在逃犯住在加拿大,其中很多人涉嫌大規模金融犯罪,中國司法部門正在通緝他們,他們可能將被遣返回中國。
本報據加拿大《資訊自由法》獲得加拿大外交部內部文件顯示,外交部稱,加拿大不是經濟犯罪者的避難港,有的在逃犯已被遣返。比如賴昌星在1999年逃到加拿大,2011年被遣返中國。
這份文件稱,在逃犯往往在加拿大住很長時間之後才被遣返。法院的宗旨是公平和公正,在逃犯有權要求政府部門做風險評估。
外交部表示,如果政府部門認為在逃犯被遣返回中國後,很有可能面臨拷打或其他虐待,他們就能夠留在加拿大。如果在逃犯認為評估結果有問題,有權到法院上訴。如果上訴失敗,政府部門才可能遣返他們。整個司法程序比較漫長。
涉貪汙者在加國申請難民
紅色通緝令中,46歲的中國公民程慕陽涉嫌貪汙罪。他曾為中國政府工作,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侵吞、竊取、騙取或用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國家財產。他還涉嫌窩藏和轉移贓物。
加國政府獲悉,程慕陽涉嫌在中國犯罪,中國司法部門正在通緝他。他於2012年4月在加拿大申請難民,要求加國政府保護他。加國政府官員之前認為,程慕陽必須離境。然而,聯邦法院在2015年7月做出對他有利的判決。法官要求政府官員重新處理他的案子,這意味著他可能可以繼續留在加拿大。
涉經濟詐騙者一家三口躲在加國
另一名名叫王振華的51歲中國人也涉嫌經濟犯罪,他涉嫌透過簽署或執行合約的方式,非法占有另一方的財產與貨物,被國際刑警通緝,但他不在中共的紅色通緝令名單上。
加拿大聯邦法院表示,王振華和妻子晏春香在2012年9月來加拿大。加國邊境服務署(CBSA)在2013年11月獲悉,晏春香有多重身分。王振華涉嫌在中國詐騙,中國司法部門正在通緝他。
加國邊境服務署在2014年3月拘留了這對夫婦。他們於2014年6月在加拿大申請難民,難民聽證會從2015年1月開始舉行,預計將持續至2016年。如果難民申請失敗,他們將必須離開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