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徵汙水道費 藍赴監院陳情 市府聲明合法
高雄市政府9月開徵「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引起國民黨議員反對,要求馬上停徵,先送議會審查立法後才得以徵收;該案經全體議會表決後,僅刪水利局1千萬預算,但不會停收,引起國民黨團不滿,多次發動抗議,16日國民黨立委黃昭順率高市議員赴監察院陳情,指控市府規避議會監督,要求監察院彈劾高雄市長陳菊;對此,高市府發聲明表示,一切依法徵收,駁斥指控。
國民黨團16日赴監察院遞交檢舉函,藍營議員指出,縣市合併後,原《高雄市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應屬失效,高市府未立新法,卻使用只需備查的徵收辦法,以行政命令頒布實施,有規避議會監督之虞,再者,高市議員黃紹庭也提出質疑,高市接管率僅36%,未達徵收標準的50%以上,市府在沒有與議會詳盡溝通、與市民妥善宣導下,水利局從9月起,逕自向已接管戶開徵每度5元汙水道使用費,使得水費調整後達每度14元,家戶帳單漲幅超過五成。
對此,高市府聲明駁斥,徵收辦法係依據《中央下水道法》為母法訂定,且依《地方制度法》送議會備查在案,程序合法完備;再者,監察院等單位,也一再行文給高市府,要求開徵。
市府進一步表示,汙水處理費只對已接管用戶收取,若國民黨主張均不收費,這樣連事業用戶汙水處理費用也一併刪除,等於未接管地區民眾需替已接管的用戶、還有大量用水的企業支出費用,如此不僅違反公平正義,也有圖利財團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