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兼職 監院通過彈劾鄭永金
新竹縣前縣長鄭永金於擔任縣長期間,擔任2間公司董事長及董事,並持股超過10%。監察院3日以鄭永金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對他提起彈劾,並移送公懲會。鄭永金接受監委約詢時則回應,他是一時疏忽,沒有違法犯意。
監察院指出,鄭永金擔任新竹縣長8年之久,分別投資永偕建設公司及一輝開發公司,且投資總額都超過公司股本總額10%,其中永偕建設公司還是新竹縣府監督的事業。
監院彈劾文也指出,鄭永金先前接受監委被約詢時曾表示,是「出於一時的疏忽所致」,且他長年任職立法院及新竹縣長,每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都據實申報該公司的情形。
監院認為,鄭永金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事證明確,因此通過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監察院最後以9票對0票,通過彈劾鄭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