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養情婦 湖北前副省長被判15年

湖北前副省長郭有明被判有期徒刑15年。(大紀元資料室)
湖北前副省長郭有明被判有期徒刑15年。(大紀元資料室)

【記者方曉/報導】

周永康的手下、湖北前副省長郭有明被判有期徒刑15年。郭有明靠周永康運作上位,其不僅貪腐嚴重,更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據報導,其在法庭最後陳述中「認罪悔罪」。

2015年12月9日上午,河南南陽市中級法院對郭有明受賄案作出判決,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此前,公訴機關指控郭有明共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2,380餘萬元(人民幣,以下同);2013年11月,郭有明落馬。

郭有明落馬時任湖北省副省長僅1年4個月,他曾長期在湖北省水利系統任職,此後任三峽水庫所在地——宜昌市市長、市委書記。湖北當地紀律監察部門一知情者透露,郭有明被查與其在宜昌工作期間的關係較大,與宜昌三峽全通塗鍍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峽全通)有直接關聯。

三峽全通項目曾是郭有明在宜昌擔任領導期間的最大「政績工程」,三峽全通總投資額達200億元,是宜昌最大招商項目;該公司也是湖北省第二大民企。但有中國記者調查發現,郭有明與「全通停產悲劇」有直接關係。

寵幸不均 遭情婦舉報

郭有明被調查後,有民眾微博爆料稱,郭有明不僅貪汙近14億,還包養情婦多名,包括主持人、大學生等各行業美女,因寵幸不均遭情婦舉報。

之後,郭有明被立案偵查、「開除黨籍」。通報稱,郭有明「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親屬收受巨額錢物;道德敗壞」。

周永康保郭有明當副省長

據此前海外媒體報導,郭有明能當上湖北省副省長與周永康幕後運作有關。郭有明亦涉周永康家族特大貪腐案,是周永康家族斂財幫凶之一。

海外明慧網報導指出,郭有明任宜昌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緊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宜昌市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過綁架、關押、勞教、判刑、騷擾恐嚇、抄家、經濟勒索,在洗腦班被強制洗腦等迫害。

據不完全統計,宜昌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7人,被酷刑致傷、致殘、致瘋3人,被強行投入精神病院4人。因事實真相被掩蓋,這些迫害數據僅是冰山一角。郭有明還在2004年2月21日中共宜昌市第三屆人大會上曾作「政府工作報告」,其中公開叫囂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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