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鉅款 周永康兩親信被判20年

【記者許蒔/綜合報導】

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自從落馬後,其心腹近日也密集遭審判。繼12日蔣潔敏及李春城因受賄等罪判刑16、13年後,周永康另兩名親信、中石油前副總經理王永春及四川省文聯前主席郭永祥13日也先後被判20年刑期。

據陸媒報導,湖北襄陽中院宣判,王永春因收受67個單位和個人款項共4,856萬(人民幣,以下同),並對其中4,245萬無法說明來源(此部分繳入中國國庫),被判20年,另沒收200萬。

郭永祥則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被湖北省宜昌市中院判刑期20年,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郭永祥當庭表示不上訴。◇

延伸閱讀
周本順被免職 傳兩度參與政變
2015年09月29日 | 9年前
中石化前總座貪汙 遭開除黨籍
2015年09月18日 | 9年前
中共黨刊批周薄 為打江派鋪路
2015年09月17日 | 9年前
肅清江派 習近平創反政治規矩罪
2015年07月26日 | 9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