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樁罪證明中共邪惡無底線(下)

⊙張瓊文

第三樁罪行是活摘器官。中共利用政法委系統(包括公安和武警)、軍隊系統大規模系統性活體摘取良心犯的器官,供商業性移植給中國人或外國人謀利,被害者因此死亡,主要對象是遭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以及部分其他宗教及少數民族團體成員,例如維吾爾人、西藏人,這些良心犯被關押在監獄、勞動教養所等場所。

2006年7月,加拿大前亞太國務卿、7屆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發表〈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獨立調查報告〉。此報告對「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量器官摘取」的指控作出「曾經發生,且至今仍然繼續存在」的結論。

由於無法進入中國實地獨立調查,調查員多方引用中共政府官方說法及官方公布數據,先透過18種證據方法比對、驗證(第三版增補為52種證據方法),於2006年7月發布「中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報告」,結論認為指控真實存在,並以「這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形容此事,這項結論獲得聯合國酷刑專員諾瓦克「可信度(credible)極高」的認可。

美籍資深中國問題專家伊森・葛特曼經過5年調查,2014年8月出版《大屠殺:群體殺害,器官活摘和中國異議問題祕密解決方案》(或譯《屠殺》)一書披露大量新證據,中共當局的器官摘取早於1990年代末就對維吾爾人小規模進行。

《紐約郵報》引述該書稱,來自中國的器官來源,不僅來自中共政府宣稱的罪犯,也包括良心犯,包括維吾爾人、西藏人,以及最主要的來源――法輪功學員,在2000~2008年間,據估計至少有6.5萬名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且數量持續增加;2014年仍有中國網站向西方社會兜售器官移植旅遊。

600家中國醫院涉及這項指控,器官通常在「人活著時」被摘取,以提高移植成功率。

2015年6月20日,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表最新調查報告稱,根據目前掌握的大量證據證明,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由時任中共軍委主席江澤民親自下令,以江澤民、羅幹、周永康等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高層涉入,全國軍隊、武警和各省市整體參與的大屠殺。僅因活摘取器官而被殺戮的法輪功學員或至少有200萬。這是一場對普通民眾的群體滅絕性國家行為。江澤民集團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中共的以上三樁罪行,一樁比一樁更駭人聽聞,充分證明中共的邪惡是沒有任何底線的。從這個角度講,2.2億人在《大紀元》「退黨」網站上發表「三退」(退黨、退團、退隊)聲明是最起碼的良知反應,也可算是最本能的生命自救選擇,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避免自己和中共捆綁到底,最終被歷史淘汰的悲慘下場。

如果誰還不了解真相,不明白這一點,那才是最危險的;如果誰還在恬不知恥地奉承中共,那才是最可悲的。(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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