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定讞 世越號船長判無期徒刑
韓國大法院12日維持世越號客輪沉船案的二審見解,認定70歲的李姓船長殺人罪名成立,並判處無期徒刑。世越號客輪在去年4月載著476名旅客,從仁川駛往濟州島,途中發生事故沉沒,造成近300人死亡。一審法院判處船長有期徒刑36年,二審法院則改判無期徒刑,並以其他3名船員受船長指揮為由,將刑期由一審的15至30年縮短到7至12年。◇
韓國大法院12日維持世越號客輪沉船案的二審見解,認定70歲的李姓船長殺人罪名成立,並判處無期徒刑。世越號客輪在去年4月載著476名旅客,從仁川駛往濟州島,途中發生事故沉沒,造成近300人死亡。一審法院判處船長有期徒刑36年,二審法院則改判無期徒刑,並以其他3名船員受船長指揮為由,將刑期由一審的15至30年縮短到7至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