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資訊不透明 立委促原能會法制化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5日審查原子能委員會預算。立委鄭麗君指出,知的權利沒被尊重,造成社會對核安疑慮。原能會雖有處理民眾申請資訊公開作業程序,但原能會內部SOP的訂定及公開是該會自行決定,這無法保障民眾權益。她要求原能會提立法計畫、評估報告。原能會主委蔡春鴻回應,他贊成委員的建議,該會將朝立法方向來辦。
法國2006年實施《核能安全與資訊透明法》,鄭麗君表示,其中有項創舉,公眾有取得核設施經營者資訊的權利、核設施經營者須回應民眾任何資訊需求、公開揭露所有與民眾權益或安全相關的資訊;若核設施拒絕民眾索取資訊,管制單位必須裁決。原能會不僅自己要資訊公開透明,還必須管制電廠尊重民眾知的權利。
鄭麗君說,之前核電廠異物入侵、核燃料破損等資訊,都要立委從所有報告去拼湊,原能會對問題的管制作為都不清楚,有嚴重資訊落差,侵害人民權利;原能會應研究他國資訊透明相關制度,提出類似《核能安全與資訊透明法》草案、立法評估計畫。
蔡春鴻表示,原能會過去一直為了讓被管制機關資訊更透明而傷腦筋,需要時間研究如何立法,該會將參考他國,朝立法方向研議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