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機車禁停騎樓 市府挨轟沒配套
台中市政府將廢止「可在4或3公尺寬人行道停車」的公告,日前重新宣布「騎樓、人行道全面禁停機踏車」引發機車族恐慌,網路罵聲四起。交通局長王義川在民代要求下,前往中區會勘並澄清說,因前市府公告與中央法令牴觸,導致警察取締與民眾申訴案件頻傳,針對嚴重違規會先勸導,不會開罰單。
立委黃國書和市議員江肇國邀王義川會勘中區鄰近第二市場的騎樓,只見市民無處停放機車,騎樓下停滿整排機車。
王義川說,台中市目前機車領牌數近165萬輛,僅設置5.6萬個機車格,在供給不足下,民眾停在騎樓、人行道也是迫不得已,市府會在完備停車空間及公車系統後才執行違規取締,就是「先供給停車位,再進行停車管理」。
民國100年「可在4或3公尺寬人行道停車」的公告與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違背,讓市民誤以為所有的騎樓與人行道都可停車;王義川解釋,因此交通局在10月30日廢止此公告,回歸與全國一致的標準。
至於網路謠傳市府將全面取締騎樓、人行道停車,他澄清說,停車於騎樓與人行道明顯影響行人通行,警方才會告發,目前會以宣導單先行勸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