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案遭檢影射施壓 段宜康質疑干預審判
永昌化工去年11月涉嫌將「無水石膏」冒充為食用石膏,販售給下游食品廠,檢方偵辦後,將負責人周德永聲押獲准並起訴,而周在言詞辯論時提出,「食藥署今年6月已將無水石膏列為合法食品添加物」。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日前在臉書上指出,「某段姓立委」利用質詢向法務部、食藥署施壓,讓工業級無水石膏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遭影射立委段宜康表示,檢察官應將他施壓的證據提出來接受公評。
段宜康質疑,檢察官這樣的做法是在干預審判嗎?段承認確實曾口頭對法務部官員提醒要注意證據力的問題,但只有這麼一次,不應該算施壓。且強調,是食用還是工業用的石膏,衛福部訂有一定標準,當初他只是針對通案進行協調,加上美國、歐盟、世界衛生組織都將無水石膏列為合法食品添加物,才會請食藥署補正缺失。
針對施壓一說,食藥署長姜郁美表示,沒有接到立委關切電話。硫酸鈣(石膏)是食品添加物正面表列的品項,其中僅表列無水硫酸鈣(無水石膏),若業者認為有需要,可申請增列。一般回覆時間會在2個月內回覆,但申請後要經過行程程序審理,而無水硫酸鈣是在2014年12月8日提出申請,至隔年6月24日完成公告,歷時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