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有路邊停車格 12月起全面收費
台北市停管處23日表示,為改善北市路邊汽車停車格久停占用行為及落實使用者付費,預計12月1日起將全市公有土地路邊停車格納入收費管理,並依《停車場法》及《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依區域、流量、時段不同,訂定不同停車費率。
停管處說,訂定費率會考慮民眾負擔能力及促進停車周轉效果,考量巷、弄路邊停車格日常停車供給角色,費率訂定將以最低費率標準(每小時新台幣20元、每次30元)為訂定基礎,不過鄰近商業區路段除外;若周遭路段已採計次收費,則維持計次收費,以符合停車收費公平性及一致性。
另停管處表示,於全市收費後,會於一定期間即依停車率及周轉率定期檢討調整費率,以符各路段特性之停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