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損補助標準放寬 台中全面現金救助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台中今夏各地農作飽受多次強颱摧殘,行政院農委會12日召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修訂會議,未來農民只要因天然災害有受到災害損失,將採全面現金救助方式辦理。台中市府表示,今夏台中有和平區寒(霜)害、山城地區5月連續豪雨、蘇迪勒颱風等災害,將爭取一併列入追溯補助。

根據目前《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台中市天然災害損失金額必須達1億8千萬以上,或單項農作物無收穫面積達30%以上,才能獲得現金救助;若未達1.8億元,須由市府農業局、台中區農業改良場、農委會農糧署中區分署共同會勘通過,才能申請專案補助,且補助金額更少。修訂後的辦法只要是天然災害的災損,將採全面現金救助方式辦理,對農民是一大福音。

以長期來看,市長林佳龍表示,應推動10億元目標的「大台中農業發展基金」,在災害發生時,可以技術協助、補助資材方式協助農民復耕,減低農民風險。將爭取議會支持明年編列2,555萬元農業作物保險配合補助款,以及1億元農業災害復耕重建,讓農民能立即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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