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安辦案 發公函要求台灣警察配合
什麼時候中國公安可以直接指揮我方警察辦案?高雄市鹽埕警分局近日收到中國廣東省派出所寄發的公函,內附當地公安8月25日發出的拘捕通知書,要求我方警察配合通知黃男家屬,不禁讓基層員警稱「現在是兩岸統一了嗎?指揮偵辦喔!有沒有搞錯?」
警方指出,兩岸近年來建立打擊犯罪合作機制,但雙方對方窗口透過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的兩岸科聯繫,不會有中國公安單位直接「發文」給台灣的警政單位。
然而,高雄市鹽埕警分局近日接獲「中國廣東省博羅縣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寄發的公函,內附拘捕通知書,要求鹽埕警分局通知轄區內一名黃姓男子家屬,該男子已經於博羅縣涉及重大刑事案件遭到拘捕。誇張的是,公函抬頭寫著「台灣省高雄鹽城(埕的筆誤)區警察局」。
鹽埕警分局有通知該黃姓男子家屬,但基層員警表示,「現在是兩岸統一了嗎?指揮偵辦喔!有沒有搞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