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油法官輕判 屏檢上訴加刑
近年來台灣頻頻發生食安問題,強冠公司販售黑心油品更是牽動台灣食安風暴危機。屏東地院今年7、8月對強冠公司董座葉文祥、副總戴啟川2人重判20年徒刑,並科罰強冠公司5千萬元,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員工施閔毓各被判處12年及8年,4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對此,屏東地檢署11日上訴,提出證據要求重判。
危害全台的黑心油事件,屏東地檢署起訴4人時,提出285家受害廠商,法院以下游受害廠商有173家(112家廠商未到案說明),採用1罪1罰的方式判刑。面對輕判,屏檢提出112家廠商受害紀錄,同時其他知名的被害廠商李鵠餅店、吳記餅店,也覺得對強冠判刑太輕,因此要求從重量刑。
針對進威公司部分,屏檢指出,大勝飼料屏東廠長黃惠光涉嫌將翔奕等皮革廠削下含有重金屬汙染的進口豬皮革油脂刮下,轉賣給郭烈成上游進威公司,犯案期間獲得淨利至少256萬元,卻只被判繳罰金130萬元即可緩刑。屏檢認為,不法獲利都應繳納公庫,同時還要罰以相當金額,作為其無端浪費司法資源的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