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多位國際通緝犯一起閱兵 潘基文被轟
當天,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也出席北京閱兵儀式,並與多位國際通緝犯站在一起閱兵,引網民不滿。
國際通緝犯:奧馬爾•哈桑•巴希爾
巴希爾於2009年和2010年兩次接到總部設在海牙的國際刑事法庭的逮捕令,指控他在鎮壓蘇丹西部達爾富爾地區反叛活動中犯下的戰爭罪和反人道罪。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唐納針對北京邀請巴希爾參加閱兵式表示不滿,他說:「我們反對國際刑事法庭通緝在案的個人受邀出訪。」
江澤民與羅干被國際通緝 吳官正、賈慶林、曾慶紅、李嵐清、吳官正、李長春被海外起訴
登上天安門城樓參加此次閱兵的中共「老領導」中還有國際通緝犯江澤民,羅干等人,以及被海外起訴的迫害法輪個學員的江氏集團成員:曾慶紅、吳官正、賈慶林、李長春、李嵐清。其中江澤民在全球30個城市和地區被起訴。在海外被起訴的中共高官居各國之首,起訴的罪名主要有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參與謀殺、酷刑和綁架罪、誹謗罪、煽動屠殺和迫害罪、教唆酷刑、教唆仇恨罪等。
2014年2月10日,西班牙最高法院已經針對江澤民等中共前領導人發出國際逮捕令,以配合調查關於從1980年到1990年期間,人權組織對中共政府向西藏實施種族滅絕的指控。
2009年12 月17 日,阿根廷法庭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兩項罪名,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和羅干發出國際通緝令,要求國際刑警組織對這兩名罪犯實施逮捕行動。
2009年11月,西班牙國家法庭裁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干、薄熙來、賈慶林和吳官正等5名中共高官,要求被告須在4到6週內回應。法院通知書表示,若被告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20年徒刑,並附帶經濟懲罰。
2005年1月28日,秘魯法輪大法學會向秘魯最高法院提交對江澤民、曾慶紅、羅干和薄熙來的刑事訴訟。
2000年8月25日,兩名法輪功學員朱柯明、王傑,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中國最高法院提交申訴狀,狀告時任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中央書記處書記曾慶紅與政法委書記羅干迫害法輪功的違憲、違法行為,並提出了撤銷對李洪志先生的通緝令、撤銷公安部違反憲法的「六禁止」通告、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追究江、曾、羅等三人的法律及刑事責任等六項起訴要求。
網友轟潘基文與國際通緝犯一起閱兵
一位網友對於潘基文與國際通緝犯一同站在閱兵台上表示不滿,他問道:「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怎麼會與巴希爾一起參加閱兵式呢?他怎麼會無視自己對種族滅絕(羅馬公約)的個人職責呢?」另一位網友說:「為甚麼這些自稱『熱愛和平』的國家都這麼喜愛顯示他們的軍事實力? 而且為甚麼這次閱兵式所邀請的尊貴的嘉賓都來自於我們這個星球上最不和平、最不民主的國家?」
聯合國1998年7月17日外交全權代表會議通過《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又稱《羅馬規約》),於2002年7月1號開始生效。
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 ICC) 根據羅馬規約於2002年建立,其主要功能是對犯有種族屠殺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
國際刑事法庭成員國有義務執行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