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釋放法輪功學員毛舜飛 律師:彰顯人權尊嚴
泰國曼谷警方27日釋放一名受聯合國庇護的法輪功學員毛舜飛。由於泰國法律對於難民和移民並無明確區分,申難期間的難民人權常被漠視甚至侵害。泰國人權律師Phromlak表示,這次泰國政府釋放難民的舉動,代表人權尊嚴的一大進步,並呼籲泰國皇家政府盡速將人權法律付諸實踐。
據了解,毛舜飛於2011年在中國大陸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剝奪身分並關押迫害,2014年1月輾轉逃亡至泰國,尋求聯合國難民署的保護。
然而泰國法律在難民和移民並無明確區分,毛舜飛於2015年6月22日被泰國警方以非法入境、非法拘留及非法打工為由逮捕,送往曼谷Klongtan警察局。曼谷PhraKhanong法庭24日以其沒有護照為由不予保釋,關押至曼谷監獄。
法院負責諮詢的工作人員透露,毛舜飛的案子已進入法律程序,若按照程序,再次開庭後,毛舜飛會交由移民局遣送回國。
8月24日,再度開庭時,法院未收到移民局出示的拘留單,毛舜飛被送往Klongtan警察局扣留48小時後釋放。
泰國法輪功佛學會表示,法輪功在泰國合法合憲,這次當局的表現,與學員積極向泰國警方和移民局講真相有重要關聯性。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報導,前中共黨魁江澤民自1999年7月以來,迫害法輪功學員並活摘、盜賣其器官高達200萬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