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團體協約爭議 教團籲大選前暫停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首份教師團體協約規定教師工時8小時,由宜蘭縣政府與宜蘭縣教師工會簽署。因為教師職業有其特殊性,因而造成許多爭議。全國校長協會表示,這份協約涉嫌違法,要求在明年大選前,應暫停教師工會團體協商。

該協約內容包含免費健檢公假、寒暑假返校2天、每天工時8小時等,引發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校長協會等團體質疑,只顧教師利益優先,卻漠視學生受教權益。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28日與家長、教育團體召開記者會表示,宜蘭縣教師工會日前與縣府協商的教師團體協約涉嫌違法。薛春光認為,教師已組工會,教師會應該解散,建議教育部應於105學年度完成教師工作守則並上路,保障學生受教權,並組成專案小組,統一研議各縣市團體協約版本。

薛春光說,團體協約若是行政契約,依照《行政契約法》規定,有所謂利害關係第三人,協商「得通知利害關係人參加」。其次,同法規定,協約簽完後,應讓利害關係人知道並同意;不過,現在簽完後的內容只是片面由教師與政府同意,家長們、校長們並沒有同意,況且教師爭取工時,家長團體沒有參與,所以應該重啟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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