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再簽兩協議 綠營:應先過監督條例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兩岸兩會25日由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中國海協會會長陳德銘在福州進行第11次高層會談,並簽署《兩岸租稅協議》、《兩岸飛安及適航安全協議》兩項協議,不過對於外界關心的陸客中轉議題,由於雙方仍有歧見,因此並沒有發表「共同聲明」。

對於兩岸簽署協議再添兩筆,民主進步黨發言人鄭運鵬認為,簽署兩岸間協議須符合尊嚴、對等、互惠原則,有助於台灣整體的利益與兩岸關係的穩定,並應符合民主透明之程序,因此應盡早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以落實公民參與、資訊透明以及國會實質監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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