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追回 24.9億促協金

縣長李進勇(右)與前縣長蘇治芬(左)對麥寮電廠促協金提出說明。(雲林縣府提供)
縣長李進勇(右)與前縣長蘇治芬(左)對麥寮電廠促協金提出說明。(雲林縣府提供)

(記者廖素貞 /雲林報導)

爭議多時的「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以下簡稱促協金)終於水落石出,麥寮汽電公司承認自88~103年間由台電購售電價確實包含促協金,共計新台幣24.9億元,當時並承諾先提撥6億元分4年提撥,作為雲林縣府社會福利金,剩餘18.9億元及未來每年將提撥的1.5億元的促協金,雲縣府要求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共同監管,讓促協金使用情形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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