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定法輪功合法地位 分析:國際認清中共造謠
泰國法輪功學員歷經10年的合法註冊訴訟案,如今終於勝訴了!8月4日,泰國最高法院裁定,法輪功是正當信仰,申請註冊合法,該組織應該受到泰國法律及《憲法》保障,結束了法輪功學員與地方法院和內政部長達10年的法律訴訟。
中國問題專家季達認爲,泰國這一決定,也傳遞出關鍵信號,一方面這是16年來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在全球範圍講真相、揭露邪惡,使各國政府認清了中共的邪惡本質。另一方面,中共高層圍繞法輪功問題進行內鬥,江澤民集團遭到習近平的沉重打擊,中國局勢發生變化。
據了解,泰國法輪功學員10年前,向曼谷Phayathai區申請註冊「法輪大法學會」時,遭曼谷市政府拒絕,理由是:會影響中泰關係、法輪功書籍《轉法輪》的內容與佛教衝突、會影響社會安定。
泰國法輪功學員張蔚潔表示,當時泰國政府告訴他,只要不用「法輪功」名義申請就能通過。但是,張蔚潔認為,中共在泰國誹謗、抹黑法輪功,改名並不能直接澄清造謠。為此法輪功學員向泰國行政法院申訴,指曼谷當局及內政部的決定違法。但是行政法院卻做出了有利於內政部的裁決。此後,法輪功學員開始上訴到泰國最高法院。
歷經10年終於勝訴。依《民法》第82條規定,如果社團沒有不道德,且遵守法律,不擾亂和平穩定,或威脅安全,得允許註冊。泰國最高法院裁定,撤消之前泰國地方法院和內政部否決法輪功學員申請註冊「法輪大法學會」的決定。
法院認定,法輪功學員申請註冊法輪大法學會,是以「推廣法輪功功法、向學員與社會大眾交流新聞與訊息為目的,沒有政治或營利行為」。因此,這個團體不能被視為違反法律、破壞道德或是對國家安全的威脅。
泰國法輪功學員活動協調人莊先生告訴記者,這是最終的裁定,中共想干涉也干涉不了,泰國法輪功學員正著手註冊成立「法輪大法學會」事宜。
之前泰國媒體一直有政策對法輪功的新聞不得進行報導,如今當地歷史最久的著名英文日報《曼谷郵報》報導,法輪功是來自中國的精神信仰,結合了打坐、氣功與東方的道德哲學。此外,香港《東方日報》、台灣中央社及聯合新聞等都進行報導,讓人覺得意外的是陸媒新浪網的北美版也轉載了中央社的這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