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h看日職/拒絕參賽 日本職棒也曾做過(下)
前中日龍隊總教練落合博滿在其著作《統與御》中提到:「所有工作都要以合約為優先」,在落合與中日龍球團的合約書中清楚註明:「盡全力助球隊封王」,至於對職業球員的定義,「選手是球團簽有合約的個人事業主,要從事合約上未記載的工作時,應先尊重選手本人的意願」。
棒協在工會提出拒參賽的第一時間就用所謂的「國家榮譽」來「告誡」球員,並表示年輕人不重視國家榮譽等等,但事實真是如此嗎?這些台灣球員正式的身分是「職棒球員」,打棒球是他們的工作,而職棒球員並未和國家簽下任何合約,組訓單位所要思考的,是該如何說服這些職棒球員,願意接受國家隊徵召參加比賽,而非動不動用「為了國家榮譽」的大旗,甚至是用輿論來脅迫球員參加。
能夠代表國家出賽是至高無上的榮譽,相信球員們都有相當高的意願,但如何讓球員能夠「無後顧之憂」的「為國爭光」,才是最重要的關鍵。2009年日本隊村田修一在經典賽期間受傷,球團和個人都分別獲得2億日元的保險賠償金,雖說錢非萬能,但對球員來說,「棒球技術」就是他們的生財工具,「安心打球」方是重點。否則就算是強迫球員加入國家隊,在有所顧忌的情況下,又如何能夠期待這些選手能夠在球迷面前表現出自己最完美的一面?
台灣的職棒起步較美日晚,因此許多事情都可以借鏡美日的經驗,當然球員工會拒絕參賽也相同。3年前的日本就發生過類似的事件,最後也是順利解決,雖然結果並非選手最初預期的,但終究是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相信拒絕接受徵召絕非球員最終目的,其本意還是希望主事者能夠正視選手們所需要的保障。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日本在處理類似事情的過程,或許也是台灣主事者可以參考的地方。(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