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飛機不用關手機 台灣6家航空9月起開放
民航局說,「民用航空法」修正後,不同飛航階段旅客可以不同方式使用電子產品,方式如下:
1.自航機移動後至起飛前以及落地後脫離跑道階段,經機長同意並依客艙組員指示,開放使用手機等個人行動通訊裝置。
2.國際線及國內線於飛行全程,開放使用能或收妥於座椅置物袋內的個人電子用品或飛航模式下的個人行動通訊裝置。
3.無法隨身固定或收妥於座椅置物袋內的個人電子用品(如筆記電腦及週邊設備等),可於國際線巡航階段(飛行高度超過一萬呎)使用;國內線巡航階段考量巡航時間、作業安排等因素,前述器材仍不得使用。
4.機上如安裝合格的機載通訊設備(如Wi-Fi系統等),於該設備啟動時可使用相應通訊裝置。
不過,在使用規則中,民航局也表示,在可以使用的範圍內,需經機長同意並依客艙組員指示,開放使用手機等個人行動通訊裝置。而這段期間,筆記型電腦及周邊設備,還需等到飛行高度超過1萬呎才能使用。
另外,機上個人3C使用規定可能因航空公司政策、特殊天候或機型而有所不同,多家國籍業者正在執行相關驗證與手冊修正等事宜,在取得民航局核准後由業者宣布實施日期與方式。乘客如有使用個人電子用品的需求,可以到航空公司網站或報到櫃台確認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