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空汙總量管制 6月底上路
環保署將於6月30日公告實施「高屏地區空氣汙染物總量管制計畫」,高屏區將成為《空氣汙染防制法》1999年納入空汙總量管制條款以來,第一個公告管制地區。環保署26日表示,總量管制實施後,將引進汙染物排放量交易買賣制度,並且加速推動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設置空品淨區、淘汰二行程機車及補助新購電動二輪車等工作,從多面向著手改善高屏地區空氣品質。
環保署指出,高屏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程為3年,管制汙染物包括粒狀汙染物(TSP)、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將先要求既存工廠申請認可排放量,可選擇過去7年中的1年當作排放量基準值,且當認可排放量達一定量時,即應削減5%。另外,公告實施後新設或變更達一定規模的工廠,必須取得足夠抵換汙染物增加的量後才能進入設廠,這將確保總量管制推動後逐步削減空氣汙染物排放量。◇